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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盤和林
  “不過關就暫緩任用”,如此具有“殺傷力”的廉政法規知識考試在陝西、甘肅等地正全面鋪開。不久前,甘肅白銀市有138名幹部因為考試成績不滿60分而被取消考察任用,其中縣處級幹部21人。截至6月底,陝西共有345人因成績不合格被暫緩提拔。(7月21日《人民日報》)
  無須贅言,考試只是一種知識考核手段,而官員廉政是一種品質,用試卷考試的方法是無法考核出一個官員的真實廉政狀態的。筆者認為,試卷“考廉”遠不如法紀“拷廉”來得實在、有效。
  關起門來的考試效果究竟會怎樣?從公佈的數據看,廉政考試效果有限,截至今年6月底,陝西省已有55224人(次)參加了任前廉政法規知識考試,共有345人因成績不合格被暫緩提拔,其中副廳級3人,處級44人,科級265人,科級以下33人。也就是說,陝西省任前廉政法規知識考試不合格率僅僅0.6%,還不到百分之一。這還能用“動真格”這個詞語嗎?
  廉政考試是否流於形式暫且不表,即使在試卷上及格了、得高分了,官員的拒腐能力就能得高分、就能提升嗎?我看未必!前不久,一些落馬的官員在臺上講廉政課,有哪個人不是講得情真意切、精彩絕倫?腐敗現象之所以滋生蔓延,並不是因為官員不知法不懂法,根本在於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和嚴厲的責任追究,比如權力制約失衡等等。
  不是說普及廉政法律法規不重要,但如何讓廉政法規知識入腦入心?這恐怕不是一次考試就能做到的。一個考試老不及格的官員,未必是一個道德品質敗壞的官員;一個短期“死記硬背”來矇混過關的官員,在內心深處未必能引起足夠的重視。試卷“考廉”不如“拷廉”,領導幹部廉潔的“考場”不在試卷上,而應該是潔身自愛的做事過程中,在老百姓的心目中。說到底,讓領導幹部廉政為民,關鍵還是在於把各種預防監督機制、黨紀國法懲戒機制落實到實處。
  官員對廉政的敬畏絕不可源於一次可以選擇開卷或者閉捲考試(開卷80分及格,閉捲60分及格)的自我考核,而是來源於無處不在的監督和用黨紀國法持續保持高壓、不留死角的打擊態勢。因此,我們地方政府的廉政建設不能流於試卷這些錶面的措施,而是要採用“群眾調查問卷”、黨紀國法等手段,將廉政考試從試卷延伸到官員整個乾凈幹事的全過程,這恐怕比廉政考試更能收到實效。  (原標題:試卷“考廉”不如法紀“拷廉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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